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2.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fā)〔2016〕8號);
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fā)〔2016〕80號);
4.《廣東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省級部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9〕142號);
5.《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省市縣三級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發(fā)布工作的通知》(粵辦函〔2021〕255號);
6.樂昌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發(fā)布工作的通知;
二、責任主體、公開時限、方式和監(jiān)督渠道
【責任主體】樂昌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
【公開時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公開方式】樂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樂昌市交通運輸局、政務新媒體及新聞發(fā)布會等
【監(jiān)督渠道】通過區(qū)政府門戶網站公眾互動平臺(http://m.huogh.com/sglcjtj/gkmlpt/index)、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辦公地點:樂昌市公園路5號、聯系電話等內容電話(0751-5553195)等方式監(jiān)督。
第二部分 主動公開基本目錄
樂昌市交通運輸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