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樂昌市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jīng)費預(yù)決算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樂政公辦[2012]3號)的精神,根據(jù)樂昌市財政局《關(guān)于關(guān)于批轉(zhuǎn)2013年財政撥款開支“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和2014年預(yù)算的通知》(樂財預(yù)[2014]5號),現(xiàn)將我局2013年財政撥款開支“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和2014預(yù)算情況公開如下:
樂昌市2013年財政撥款開支“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
2014年會議費及“三公”經(jīng)費預(yù)算表
單位:萬元
2013年“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決算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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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預(yù)算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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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國(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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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wù)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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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wù)接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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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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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國(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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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wù)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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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wù)接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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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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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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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與維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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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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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與維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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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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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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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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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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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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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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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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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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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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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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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財政撥款開支“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未安排。
2、未購置車輛,車輛運行與維護費20萬。
3、公務(wù)接待費:接待省市有關(guān)單位經(jīng)費支出12萬元。
(二)2014年財政撥款開支“三公”經(jīng)費支出預(yù)算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原則上不安排。
2、公務(wù)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wù)用車9輛,運行及維護費開支20萬。
3、公務(wù)接待費:各項接待費控制在12萬元以內(nèi)。
樂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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