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樂昌市民政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部門基本支出表
五、部門項目支出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及“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2018年預算組成單位共1個,樂昌市民政局是主管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市人民政府重要職能部門,業(yè)務上受韶關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廳的指導。內設辦公室、優(yōu)撫安置股、基層政權區(qū)劃股、救災救濟股、社會事務股、最低生活保股、財務審計股、婚姻登記處等八個股室。有市福利院、市殯儀館、市殯葬管理所、市老齡辦四個下屬單位。主要職能是:
1、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草擬規(guī)范性文件和民政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檢查。
2、負責軍隊退役士兵、復員干部和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干部、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及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烈士審核、褒揚工作。
3、負責組織、協(xié)調城鄉(xiāng)救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監(jiān)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4、負責實施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yī)療救助、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健全城鄉(xiāng)社會救助體系。
5、負責全市鎮(zhèn)(街道)、村行政區(qū)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辦事處)、村委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縣際和鎮(zhèn)級行政區(qū)域邊界勘定和管理,承擔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負責地名命名、更名、銷名審核報批工作,規(guī)范地名標志設置和管理工作。
6、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xiāng)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實施城鄉(xiāng)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和城鄉(xiāng)社區(qū)建設,指導城鄉(xiāng)社區(qū)服務體系建設。
7、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促進慈善事業(yè)發(fā)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棄嬰(童)、五保戶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8、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收養(yǎng)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yǎng)、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9、負責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yè)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jiān)察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擬訂社會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政策和職業(yè)規(guī)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
11、負責管理管理、使用、發(fā)放福利資金和民政事業(yè)費。
12、負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13、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樂昌市民政局行政編制20名,現(xiàn)在職人員18人,工勤人員5人,樂昌市殯葬管理所參公編制8名,現(xiàn)參公人員4人,樂昌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事業(yè)編制3名,在職人員3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樂昌市民政局是管理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本年度完成了全市的城鄉(xiāng)低保、救災救濟、社會福利、基層政權和社區(qū)建設、雙擁和優(yōu)撫工作、軍隊離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行政區(qū)劃和地名管理、社會組織管理、婚姻、殯葬、兒童收養(yǎng)等社會行政事務工作。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收入預算9123.9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123.98萬元,其他收入(財政專戶撥款、基金預算撥款等)0萬元。比上年減少708.3萬元,減幅7.2%,原因是① 2018年無全國第二次地名普查及村委換屆兩項工作的預算收入;② 2018年的政府性基金無預算收入,該項資金需上級部門根據我局上報項目的實際情況,另做資金安排。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支出預算9123.9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支出9123.98萬元,其他收入撥款(財政專戶撥款、基金預算撥款等)安排支出0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基本支出預算528.47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5.7%,比上年減少45.53萬元,減幅7.9%,原因是2018年無全國第二次地名普查及村委換屆兩項工作的預算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05.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37.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85.97萬元。
(二)項目支出預算8595.51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94.2%,與上年預算相比,增加了3.6%,原因是2017年以前殘疾人“兩項”補貼屬于樂昌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預算內容,2018年度納入了我局的預算;退役士兵安置、社會福利、臨時救助、特困人員救助等項目的支出都相應有所提高。其中:001退役安置項目662.56萬元(主要用途是退役士兵安置等費用、與上年相比增加125.41萬元);002社會福利項目1162.17萬元(主要用途孤兒生活補助、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生活補助、新增養(yǎng)老機構評估及責任保險預算等,與上年相比增增加125.41萬元);003殘疾人事業(yè)項目222.82萬元(主要用途是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及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與上年相比增加222.82萬元);004臨時救助項目248萬元(主要用途是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及其他臨時救助,與上年相比增加28萬元);005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項目396.23萬元(主要用途是城市五保戶和農村五保戶生活救助,與上年相比增加99.44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預算為12.8萬元,與上年數(shù)相比持平。按資金來源分,財政撥款12.8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按具體項目分,因公出國(境)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6.8萬元。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44.3萬元,包括辦公10萬元、印刷費3萬元、郵電費5.7萬元、差旅費5.7萬元、公務接待費6.8萬元、日常維修費3.5萬元、辦公用房水費0.5萬元、電費3.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萬元。
(二)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
(三)預算績效目標情況。2018年,主要工作目標有:完成了全市的城鄉(xiāng)低保、救災救濟、社會福利、基層政權和社區(qū)建設、雙擁和優(yōu)撫工作、軍隊離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行政區(qū)劃和地名管理、社會組織管理、婚姻、殯葬、兒童收養(yǎng)等社會行政事務工作,依法合規(guī)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爭100%達到部門整體績效目標。
(四)專業(yè)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fā)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3.機關運行費:即部門(單位)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4.“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外賓接待)費用。
附件:樂昌市民政局2018年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