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樂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二、 部門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樂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樂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樂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樂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2015年決算組成單位共1個,內設機構有:辦公室、監(jiān)督管理一股、監(jiān)督管理二股、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職業(yè)安全健康監(jiān)督管理股和執(zhí)法監(jiān)察大隊共六個股室,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jiān)督管理工作。
(二)部門主要職責
樂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韶、市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組織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zhí)法工作。指導協(xié)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fā)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xié)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依法行使綜合監(jiān)督管理職權,指導協(xié)調、監(jiān)督檢查市有關部門和各鎮(zhèn)級安全生產工作,監(jiān)督考核并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zhí)行情況,負責組織全市重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依法組織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jiān)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第二部分 樂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樂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2015年擬公開8張部門決算表格,包括: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樂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樂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2015年度總收入273.63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73.6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273.63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20.94萬元,增長79.21%。主要原因:一是省追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項目專項資金100萬元(該項目包含樂昌跨省插花地帶礦山“打非治違”專項治理和樂昌市廣龍螢石有限公司唐家洞尾礦庫綜合治理2個項目);二是人員經費的增加。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同。
3.事業(yè)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同。
4.經營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同。
5.其他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同。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樂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2015年度總支出273.63萬元,其中本年支出273.6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269.86萬元,主要用于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事務,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21.31萬元,增長81.66%,主要原因是省追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項目專項資金1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76.63萬元;項目支出100萬元。
2.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3.7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公務員醫(yī)療保障和醫(yī)療補助,比上年決算數增加0.63 萬元,增長20%,主要原因是財政根據工資調整增撥醫(yī)療保障和醫(yī)療補助導致。
3.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0萬元,比上年決算減少1萬元,減少原因是當年無此項財政撥款。
4.教育(類)支出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同。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樂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273.6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3.6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4.25 萬元,增長8.94%;主要原因是:調增人員工資總額,以及相應的醫(yī)療保障和醫(yī)療補助等;項目撥款收入:10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0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省追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項目專項資金100萬元(該項目包含樂昌跨省插花地帶礦山“打非治違”專項治理和樂昌市廣龍螢石有限公司唐家洞尾礦庫綜合治理2個項目);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人,與年初預算比無增加。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樂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273.6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3.6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4.25 萬元,增長8.94%;主要原因是:調增人員工資總額,以及相應的醫(yī)療保障和醫(yī)療補助等;項目撥款支出:10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0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省追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項目專項資金100萬元(該項目包含樂昌跨省插花地帶礦山“打非治違”專項治理和樂昌市廣龍螢石有限公司唐家洞尾礦庫綜合治理2個項目);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人,與年初預算比無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預算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269.86萬元,主要用于安全生產監(jiān)管和“打非治違”專項支出,其中:行政運行129.86萬元,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專項40萬元,其他安全生產監(jiān)管(項目)支出100萬元;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77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yī)療保障和醫(yī)療補助。
三、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樂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0.16萬元,完成預算27.9萬元的 36.42%。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 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6萬元,完成預算14.9萬元的40.27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4.16萬元,完成預算13萬元的32%。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厲行節(jié)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jié)約。
與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10.12萬元,下降49.9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無增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6 萬元,下降50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4.12萬元,下降49.76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據要求,嚴格執(zhí)行公務用車要求,厲行節(jié)約,嚴禁公車私用;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厲行節(jié)約的要求。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 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萬元,占59.06 %;公務接待費支出4.16萬元,占40.94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6萬元,2015年本部門公務用車保有量為4輛,主要用于到非煤礦山、工貿企業(yè)、煙花爆竹點等安全檢查和執(zhí)法檢查的車輛維護和運行。
3.公務接待費支出4.16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費用。2015年,本部門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 0個,來訪外賓0人次;發(fā)生國內接待 69批次,接待人數共832人。主要包括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8.7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減少4.7萬元,減幅6.4%。主要原因是:減少了郵電費、公務用車運行費等。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一個,無二級項目,共涉及資金100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
2.無開展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
3.無開展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4.無開展其他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項目績效評介報告。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yè)收入。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六、結余分配:指事業(yè)事位按規(guī)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yè)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guī)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七、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一、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二、非煤礦山:指開采金屬礦石、放射性礦石以及作為石油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輔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屬礦物的礦山和尾礦庫。非煤礦山雖無瓦斯爆炸的危險,但在其他方面與煤礦無根本區(qū)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