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樂昌峽大壩上下游的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廣東省省管水利樞紐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樂昌峽管理現(xiàn)狀,我局起草了《關于樂昌峽大壩上下游進行封閉管理的公告(草案)》,為進一步聽取廣大群眾的意見建議,完善該公告,現(xiàn)征求廣大群眾的意見建議。
接收意見建議的截止日期為自發(fā)布之日起15日內(nèi),意見接收郵箱:lchzzbgs@126.com。
附件:關于樂昌峽大壩上下游進行封閉管理的公告(草案)
樂昌市水務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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